2026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8月15日正式施行。该法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对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落实六项举措推进法典贯彻实施。
深学广宣 推动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全域覆盖
配合市人大环资委起草全市学习宣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工作安排;同时,对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做好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法典各项制度落地落实。
百花齐放 开展法典宣传宣讲多形式多角度
从开展理论学习、组织专题宣讲、实施线下宣传、召开专题研讨会、举办新闻发布会、开设专题专栏等6个方面,对法典在全市进行广泛持续宣传,让法典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为法典施行营造良好氛围。
精准滴灌 组织法典学习培训多元化多层次
结合全市生态环境法治培训、“环境执法大讲堂”专题培训、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相关处室(单位)业务培训以及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组织有关培训等,对法典进行深入学习解读,掌握精神实质,为法典施行奠定坚实基础。
清仓见底 完成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按照法治统一原则,按照安排部署、集中清理、研究论证、审议上报、分类处置等5个阶段,对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对照清理和修改。
有序迭代 推进有关法规规章制定修订工作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立法计划,推进制定《重庆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重庆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开展《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若干规定》等创制性立法,推进《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决定》等“小切口”立法。同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地方立法工作,持续健全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法规制度。
硬核落地 依法履职抓好法典贯彻执行实效
牵头建立健全全市生态环保责任清单制度、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机制、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监测预警机制等14项法典配套制度机制。同时,认真履行规划编制、环境标准制定、生态环保督察、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环境监测等职责,确保依法履职尽责。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始终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来保护生态环境。作为生态环境法典实施的主力军,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学习好、贯彻好、运用好《生态环境法典》,带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同时,结合自身职责,推动法典在各项工作中全面正确有效实施,不断提升生态环境领域的法治工作水平,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法典护绿 生态添绿”,为重庆市加快建设省域美丽中国先行区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