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为促进全市农业机械化高质高效发展,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重庆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按“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区县结算、直补到卡到户”的方式施行,原则上按照同类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的30%测算确定补贴额标准,补贴种类涵盖21个大类、45个小类、123个品目(指商品的种类和目录)农机具。
记者了解到,我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组织;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有关试点和农机报废更新等方面。“此次《实施方案》的出台,在满足农户多样化需求的同时,也将进一步提升全市农业机械化水平。”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该负责人透露,除了出台《实施方案》外,前不久出台的《重庆市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还提出,将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等13类机型纳入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范围,其中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报废农机最高补贴额达3万元。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在我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现了市级部门的直接兑现模式,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和预算一体化系统的对接,简化审批流程,确保资金安全、及时、直接拨付到补贴对象。
据悉,自2018年以来,重庆累计拨付中央及市级财政资金6.08亿元用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助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机械化水平。截至去年底,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