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重庆建立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机制,此前已出台综合性的实施方案。本次印发的《办法》和《措施》,是对方案进行细化落实的配套文件。专家表示,高密度推出“1+2”政策文件体系,体现了全市大力发展现代生产性服务业的决心。
重庆市综合经济研究院党委委员、总经济师、研究员余贵玲说:“本次印发的《办法》和《措施》体现了全局谋划和落地落实的战略性、实操性。是从“补短板”的角度,推动我市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谋划。”
具体来看,两份文件提出16条举措,涉及涉及支持项目(平台)建设、推动载体提质增效、加强市场主体梯次培育、强化金融支撑服务、支持就业创业和人才培引、优化产业发展生态6方面,着力构建优质高效、布局合理、融合共享的生产性服务业新体系。 例如, 加大对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对特别重大的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最高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对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共性技术研发等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按不超过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重点支持科技服务、工业设计等10个类别集聚区建设,对年度评估为A等级的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分档次给予200万—1000万元奖励。《措施》还提出,支持打造一批以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产业的特色“星级”楼宇,对年度营业收入增速较快的“星级”楼宇,分档给予楼宇运营机构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余贵玲表示,本次印发的《办法》和《措施》给出了“真金白银”+“组合拳”的系统支持,并将任务逐项落实到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同时通过奖励资金配置的政策设计,更加注重激发区县政府发展现代生产性服务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整合资金 、落实责任、精准发力,形成了市级政府、市级部门、区县政府、及各类市场主体目标一致,同向发力的良好发展氛围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