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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式”记分!重庆医保新规来了

发布日期:2025-03-06 20:43 来源:重庆市医疗保障局、第1眼新闻

近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重庆市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渝医保发〔2025〕7号),从3月1日起,我市正式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实行“驾照式记分”,从而实现动态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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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明确,根据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在这家定点医药机构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相关人员就获得医保支付资格,同时也纳入医保监管范围。相关人员主要包括两类:

一是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使用基金结算的医疗类、药学类、护理类、技术类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医疗费用和医保结算审核的相关工作人员;

二是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提供使用基金结算的医药服务的主要负责人(即药品经营许可证上的主要负责人)。

相关人员自然年度内记分达12分将终止医保支付资格

《细则》明确,在医保部门监管工作中,如果发现相关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问题的严重程度对其予以记分:

一个自然年度内记分累计

● 记分累计达到9分,暂停医保支付资格1个月

● 记分累计达到10分,暂停医保支付资格2个月

● 记分累计达到11分,暂停医保支付资格3个月

● 记分累计达到12分,终止医保支付资格

● 单次记分为12分,终止医保支付资格,终止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登记备案。

《细则》也充分考虑了从业者“知错就改”的态度和决心。因此,相关人员有记分修复需求时,细则也明确了修复途径,符合规定的可以采取减免记分、缩减暂停期限等修复措施。

修复途径包括:线上线下学习培训修复或现场参与医保政策宣传活动、跟岗学习等方式。

市医保局建立完善支付资格记分修复管理信息平台,相关人员通过学习,年度内可进行修复,根据学习情况减免1-3分;登记备案状态为暂停的,可缩短时限1-3个月,但修复后最低暂停时限不得低于1个月。登记备案状态为终止的,不予修复。

相关人员可通过参与医保政策现场宣传活动等修复,每有效参与一次,减免1分,最多不超过3分。

相关人员可到医保部门参与医保跟岗学习,学习内容包括医保政策学习和业务工作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得低于5个工作日,考核人员可根据相关人员学习情况进行考核,每学习一次减免3分,最多不超过3分。

登记备案状态为暂停、终止的相关责任人员暂停、终止期内提供医药服务发生的医保费用,医保经办机构不予结算,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