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消息,从今年6月1日起,我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将采用统一的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诊断标准、医保报销范围。
门诊特殊疾病是指需要长期在门诊治疗、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疾病病种。市医保局介绍,以往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门诊特病病种不一致,6月1日起,病种将实现统一。参保人按照自愿申请、全市通办原则,可向全市所有的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办理申请,获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资格后,参保人可到全市所有经医保经办机构确定的门诊特殊疾病治疗医疗机构就诊。
据了解,我市门诊特殊疾病分为一类病种和二类病种,一类病种包括恶性肿瘤、阿尔茨海默病等14种,二类病种除了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还包括抑郁症、焦虑症、强迫症等精神疾病,总计39种。
(重庆广电-第1眼TV记者 毛林涛 王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