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一家粮油公司遭遇49万货款诈骗,经过不懈努力,近日,渝中警方已全力侦破此案,并为这家公司全额追回货款。
三年前,小黄才从大学毕业,应聘到渝中区一家粮油公司作业务员,在业务推广中,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郭某,郭某自称是一家食品公司的老板,他告诉小黄,他负责他们公司的粮油采购业务,近期需要采购一批49万的食用油。
听到是一笔四十九万的业务,才参加工作的小黄,顿时兴奋不已,感觉大业务来了。
随后,郭某就带着小黄参观了他所在公司的食品库房,并称他们与多家企业、学校的餐馆都有合作,出货快,回笼资金也快。
面对这天降的大业务,小黄没有多想,没有收取货物的定金,就与郭某签订了产品销售合同,并且完成了价值四十九万食用油的供货。但到了双方约定十五日后的付款时间,郭某却找各种理由推脱,迟迟不付货款,这时,小黄心里发慌了。
渝中区大阳沟派出所接到小黄的报警以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民警通过走访调查了郭某所在的公司,发现郭某其实并不是这家公司的老板,只是一名工作人员,郭某与小黄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是借用了另外一家公司名义所签订的,并且把所得的货物以极低的价格进行了销售,所得的货款被郭某挥霍和还债了。
发现明确了郭某的犯罪事实以后,民警对郭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一方面对涉案资金进行追查,一方面对郭某进行普法教育,最终在近期追回了四十九万全部货款。
小黄表示,当初才进入社会,涉世不深,没有仔细辨明商业陷阱,面对于民警全额追回货款,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他表示由衷的感谢。
警方提醒:企业在签订商业合同时,务必要查清对方真实的身份及授权文件,确认其合法性及履约能力。在大额交易时,要收取定金,切勿有贪便宜走捷径的心理,以免掉入诈骗的陷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