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师傅前两年在买车时顺便购买了4S店推出的保养升级服务——基础保养终身免费,可那家4S店一年后就关门了,由新的4S店接手这些客户。不过从今年开始,杨师傅被告知,想要终身保养必须每年都在4S店购买保险,对此杨师傅觉得不能接受。
2024年,杨师傅在汽博的一汽丰田重庆华通4S店买了一辆车,买车的同时4S店还向他推销了价值五千元的“双保无忧”终身基础保养免费的项目。
交钱后,杨师傅按照约定的公里数里程,在华通4S店做过几次免费的基础保养。去年10月又到保养时间,杨师傅接到了另外一家4S店的电话。
原来,华通4S店在去年8月关门歇业,由另外一家公司入驻原址成立新的4店,类似杨师傅的这些老客户他们也接手了。昨天,杨师傅又来保养,但却被告知要想享受免费基础保养,得有附加条件了。
对于必须在新4S店购买保险的才能继续享受终身免费保养的条件,杨师傅很难接受。
现在的核心问题就在于两家4S店在交接时,对老客户的权利义务以及一些债务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的约定,那又另当别论。
杜律师认为如果两家4S店之间没有任何债务关联,那么杨师傅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就只能找到之前的华通4S店主张自己的权利,当然两家4S店之间是否存在默契,不好认定,这也意味着消费者在以后遇到类似事情中,一定要重新固定证据,明确新接手的商家是否完全按照老商家给客户之间的合同来履行,以免待老商家彻底注销后,消费者们投诉无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