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等日前联合发文,明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政策,允许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参保成员提供缴费补助。补助对象为同时具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且已按规定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补助资金将全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以提高未来的退休待遇。
重庆广电-第1眼TV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