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养老服务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据介绍,《条例》共十章七十一条,围绕养老服务全链条、各环节作出系统规范,构建了“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制度框架,进一步推动重庆养老服务进入法治化、系统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副处长张露:“规定民政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家庭成员提供照护技能培训、短期替代照护等帮助,推动建立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支持社区助浴点、流动助浴车等多种业态发展。明确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养老机构的功能定位和建设要求。”
《条例》还专门设置农村养老服务条款,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比如,明确建立城乡养老服务协作机制,通过运营管理、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设备支援等帮扶方式,提高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在盘活农村闲置资源方面,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闲置集体建设用地,自主建设运营或者通过土地使用权入股、联合经营等方式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建设运营养老服务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