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优化调整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通告》规定,11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驶入中心城区全域(不含绕城高速G5001及其以外相连的高速)。从2026年7月1日起,每天7∶00—22∶00禁止国四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驶入中心城区全域(不含绕城高速G5001及其以外相连的高速),全天24小时禁止国四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驶入中心城区内环快速路及以内区域。
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干部徐晓伟:“目前我们这个国三、国四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占了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大概只有2%,但是他们的污染物排放量却达到了30%。通过限行措施以及淘汰补贴政策,来引导车主淘汰国三、国四的柴油货车,可以有效减少城市的污染物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