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重庆南川凤咀江迎来一群新生命,20.5万尾鱼流放于此,它们将完成修复该段受损鱼类生态环境系统的使命。这是南川区先锋氧化铝有限公司因赤泥输送管道发生泄露污染环境而实施的,总额达106.95万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措施之一。
今年3月,位于凤咀江小二坡跨河架空段的南川区一企业因赤泥输送管道泄漏,17立方米赤泥原浆流入凤咀江,赤泥中大量碱性物质致凤咀江下游约31.6千米范围水体受到污染,约42公顷水域中鲫鱼、黄颡鱼、土鲶等十余种鱼类因窒息、碱中毒死亡,累积死亡1300公斤。
“我们发现问题后,就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对赤泥原浆进行拦截、稀释,通过应急措施减少对河道和鱼类的影响,经过5天的紧急处置,河水中的PH值恢复了正常。”南川区生态环保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队长张洁介绍。
事故发生后,企业通过关停输送泵、回收泄漏污染物、清理受污染土壤等方式,积极主动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减小对生态环境的损害。
在会同南川区生态环境局积极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依法对涉事企业进行调查处理的同时,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及时启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委托西南大学司法鉴定所开展鉴定评估,邀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南川区生态环境局、南川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就该企业赤泥浆液输送管道泄漏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召开赔偿磋商会议。
7月14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与该企业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协议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数额共计106.95万元。
“这几类鱼流放后,将恢复凤咀江鱼类种群,预计到明年实现繁殖,对修复水域生态环境起到极大的作用。”南川区农业农村委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尹江说,此次流放是考虑到补充鱼类群体结构和河流水域环境条件下进行的,凤咀江水域生态环境将得到改善。
据了解,2018年9月,《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印发,重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试行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改革工作配套制度10项。截至目前,重庆已累计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90余件,赔偿金额近1.4亿元。
“下一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将成为常态化的监管机制,我们将在试行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将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行该项制度,彻底将‘政府买单’的困局改变为谁对环境造成损害,谁来‘买单’。”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副处长刘宾七说。
(记者 陈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