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从维护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卫生、文明出行、文明用餐等多个方面进行了重点规范。向不文明行为说“不”,我们有了法律依据;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我们有了法律保障。
由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宣传部、重庆市九龙坡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编制的《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连环画图释,以生动形象的漫画形式为大家深入解读了此条例。本期解读条例之维护校园文明。
(一)坚持立德树人,培养优良校风、教风、学风,促进文明行为习惯养成。
(二)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歧视、侮辱、体罚学生。
(三)遵守学生守则,尊敬师长,不欺凌同学。
(四)维护校园安宁,不聚众滋事,不扰乱教育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