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委获悉,目前,重庆市已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9033个村、77631个组级集体经济实现组织改革,其中8984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完成登记赋码,拥有了正式“身份证”。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对推动农村发展、完善农村治理、保障农民权益,探索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机制意义重大。自2015年起,梁平、巴南、永川等17个区县先后纳入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县试点单位,去年,重庆市又被确定为整省试点单位,剩余21个区县全面启动试点工作。
“农村集体资产是农民长期辛勤劳动、不断积累的宝贵财富,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首先要摸清农村集体资产家底。”市农业农村委相关负责人坦言,然而,重庆市农村以丘陵、山地为主,各类集体资产较为分散,这也给清产核算带来了困难。
为此,重庆市以“把握正确改革方向、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分类有序推进、坚持党的领导”五项原则为导向,分别对集体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资产进行盘点登记,让集体资产成为“明白账”。截至去年底,全市共清理出集体资产总额1089亿元、负债102亿元、所有者权益987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121亿元,明确了资产规模和产权归属,健全了资产台账,完善了管理制度。
而在清产核算的基础上,重庆市还将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让农民成为集体资产的所有者、管理者、受益者。
“我们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村规民约为补充,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按照户籍关系和土地承包关系量化资产,确定股权,坚持量化到人、确权到户,并对‘集体股’‘农龄股’‘劳龄股’‘福利股’等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设置进行了丰富和完善。”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目前,重庆市共累计量化资产总额350亿元,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3773万人次,并对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等权能的实现进行了探索,全市累计实现农村产权抵押融资1590亿元。
此外,重庆市还积极建立起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通过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完善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资产经营、议事规则、民主管理等制度,做实集体经济组织。目前,重庆市共有8984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办理了注册登记,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将助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更好地融入市场,引导农民参与产业化经营。
(记者 左黎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