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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视角】以深化“三社”融合发展助推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2021-05-07 10:22 来源:重庆日报

今年我市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支持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持续深化“三社”融合发展,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十三五”时期,我市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三社”融合发展已全面推开且成效显著。“十四五”时期,我们要立足已有经验,提前谋划方略,助推“三社”融合发展迈向新台阶,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促进“三农”高质量发展。

强化三方主体建设。加快推动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社不断强化自身能力,为“三社”融合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市供销合作总社加强组织领导,区县供销合作社积极推进,加快新建和恢复基层供销社,完善三级供销组织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供销社创办涉农企业,重点强化农资供应、生产性服务、电商销售等方面的服务能力,持续开发供销社支持“三农”发展的新功能。发挥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势,发起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周边农户种养同类农产品,形成特色农业产业基础,有效衔接小农户与大市场,按照产业发展承载力合理控制社员规模,做实做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商行总行与各区县支行积极探索金融支农的新路径,加大数字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服务对“三农”发展的支持,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通过金融债券定投、农业供应链金融、合作社信用互助等业务的开发,增强农商行服务“三农”的能力。

促进三类资源整合。充分发挥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社在资源禀赋上的比较优势,加快促进组织资源、要素资源和市场资源三类资源整合,优化“三社”资源配置。要充分发挥供销社上联政府、下联农户的优势,引导和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联合社,创新运用“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供销社+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吸纳农商行可资借鉴的组织管理经验,实现组织资源共享,提高现代农业经营管理效率。供销社及社有企业、农商行利用好自身资源,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农村金融服务等供给,实现技术要素、信息要素、资本要素与现代农业经营的有机结合,提升“三社”要素资源配置效率。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借助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有利契机,推动“三社”积极外联市场,加强与市内外龙头企业、农业服务组织、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的合作与交流,相互分享市场信息与资源,进一步开拓特色农业经营的市场空间。

加快三链建设进程。强化“三社”融合发展的纽带建设,打造特色农业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依托忠县柑橘、潼南蔬菜、荣昌生猪等优势农产品产业基础,促进“三社”协同发力,延长特色农业产业链条,加大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开发力度,深度挖掘现代农业多重功能性,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切实推进乡村产业兴旺。通过“三社”分工协作,推动农产品供应链各环节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充分调动农户参与生产的积极性,积极探索和实践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农业生产经营新模式,做好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在农商行信贷资金支持下,保障产中环节要素投入和产品生产。供销社要通过社有企业,以及与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做好产前和产中环节的农资供应、土地整治、产品收获等社会化服务工作,加强物联运输网络、电子商务平台等建设力度,发展场景农业,强化特色农产品品牌运营推广。

(作者系重庆工商大学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副教授)

(稿件原载于2021年05月07日《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