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冬至节的来历
二十四节气中,冬至位于农历十一月(冬月)。如按阳历,冬至的日期则比较固定,一般在每年的12月22日或23日。例如:2013年12月22日,为农历癸巳年冬月二十日,这一天是传统的冬至节;而2014年的冬至节,也在阳历12月22日,时为农历甲午年冬月初一。冬至这一天,对位于北半球的中国来说,太阳刚好直射在南回归线(南回归线:又称冬至线。)上,因此使得北半球的白天最短,黑夜最长。唐代白居易《冬至夜》诗云:“三峡南宾城最远,一年冬至夜偏长。”又《冬至夜怀湘灵》诗云:“何堪最长夜,俱作独眠人。”冬至过后,太阳又慢慢地向北回归线转移,北半球的白昼又慢慢加长,而夜晚渐渐缩短。故杜甫《至后》诗云:“冬至至后日初长,远在剑南思洛阳。”宋代苏辙《冬日即事》诗云:“寒日初加一线长,腊醅添浸隔罗光。”
中国自古就有先进的历法,二十四节气是中国历的特点。二至、二分的代名词首见于《尚书·尧典》,春秋时期已能准确测定其时刻。其余二十个节气,战国秦汉之间也大体完备。“冬至”也称为“南至”“日至”“冬节”“至节”,因为它不仅是“阴极之至”,也是“阳气始至”,同时也是“日行南至”的节日。《史记·律书》:“日冬至则一阴下藏,一阳上舒。”从冬至开始,不断生长的阴气终于达到顶峰,阳气也终于停止了销蚀,就要回升。冬至阴气盛极而衰,一阳来复,冬至节俗自然围绕着顺阳与助阳的方向展开。自先秦时代以来,自天子王侯有土之君,下及兆民,都信奉“能法天地,顺四时,以治国家,身亡(无)祸殃,年寿永究,是奉宗庙安天下之大礼也。”《汉书·魏相传》记魏相上书云特别是一国之君,只有做到“动静以道,奉顺阴阳”,才能“日月光明,风雨时节,寒暑调和”。故,古代冬至节“寝兵鼓,商旅不行,君不听政事”。((唐)徐坚等著:《初学记》卷四“冬至”条引《五经通义》。)《吕氏春秋·仲冬纪》主张君子要在冬至日斋戒,禁绝各种欲望,身心安定,达到身宁事静,以待阴阳的转化,即主张冬至的生活要和肃杀的严冬生态一致。到了汉代,亦规定:“冬至前后,君子安身静体,百官绝事,不听政,择吉辰而后省事。”(《后汉书·礼仪中》,宋范晔撰,唐李贤等注,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3125页。)南宋陈元靓《岁时广记》引《汉杂事》曰:“冬至阳气起,君道长,故贺。夏至阴气起,君道衰,故不贺。”汉崔寔撰《四民月令》:“冬至之日,荐黍、羔,先荐玄冥,以及祖祢,其进酒肴及谒贺君师耆老,如正日。”汉代贺冬至如同正月初一(正日)过大年一样隆重,汉代官场中不但冬至日有“贺冬”之仪,而且放假休息五天。《易纬通卦验》卷上:“以日冬至日始,人主不出宫,商贾人众不行者五日,兵革伏匿不起。人主与群臣左右从(纵)乐五日,天下人众亦在家从(纵)乐五日,以迎日至之大礼。”汉郑康成注:“冬至时阳气微,事欲静以得其著定也。必五日者,五土数也,土静故以其数焉。革,甲也。”
《汉书·薛宣传》记载一个名叫张扶的郡吏,因冬至日照常办公,还受到上司薛宣一番训教,其文曰:“及日至休吏,贼曹掾张扶独不肯休,坐曹治事。宣出教曰:‘盖礼贵和,人道尚通。日至,吏以令休,所由来久。曹虽有公职事,家亦望私恩意。掾宜从众,归对妻子,设酒肴,请邻里,壹笑相乐,斯亦可矣!’”颜师古注“及日至休吏”曰:“冬、夏至之日不省官事,故休吏。”这里的“日至休吏”,指冬至节官吏休假回家,同妻子团聚,设酒肴,请邻里,一起欢度节日。
汉代的礼俗为魏晋所沿袭。《宋书·礼一》说:“魏晋则冬至日受万国及百僚称贺,因小会。其仪亚于岁旦。”冬至是亚岁,朝贺礼仪略次于元旦。贺冬至在当时是重要的事情。三国王肃《家训》说:“贺冬至,言日至冬至而始长,故欢喜。”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卷二《风操》比较南北过年习俗忌讳之不同,说:“南人冬至、岁首,不诣丧家;若不修书,则过节束带,以申慰。北人至岁之日,重行弔礼。”正因为冬至贺节,故“不诣丧家”,至于北人冬至“重行弔礼”,颜之推认为“礼无明文”,不可效法。
隋朝继承了魏晋以来的传统。隋制的正旦及冬至,文物充庭,皇帝出西房,即御座,皇太子先入贺,然后是群官拜贺。唐及北宋,国家对冬至十分重视,冬至同元旦一样,给予内外官吏七天的假日,远远超过寒食、清明的两天假期。到了南宋,冬至休假改为五天,同于汉朝。南宋陈元靓《岁时广记》引《嘉泰事类·假宁格》:“冬至假五日。”又《假宁令》:“诸假皆休务。”又《嘉泰事类·军防格》:“冬至诸军住教三日。”嘉泰为南宋宁宗赵扩的年号。唐宋元明清均有冬至朝贺之礼,为国家的重要典制。
作者:江玉祥 牛会娟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