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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保障法律知识100问》 四 农村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 94.如何认定因公致残、因战致残,以及如何评定等级?

发布日期:2020-08-17 11:44 来源:重庆出版集团

例:义务兵贾某在执行一次任务的过程中,为救战友而严重受伤。经抢救治疗,贾某脱离生命危险但其手臂严重致残。贾某因公致残由哪个部门认定?如何评定等级?

答: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23条的规定:“因战、因公、因病致残性质的认定和残疾等级的评定权限是:(一)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区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三)退出现役的军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需要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和评定。评定残疾等级,应当依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残疾军人由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根据以上规定,贾某因工致残应当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并由该部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作者:晏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