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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红色故事(第一辑) | 邓小平怒惩“陈世美”

发布日期:2020-09-09 14:32 来源:重庆出版集团

1952年春的一天,西南局第一书记邓小平外出开完会,坐吉普车回到西南局驻地时,看到机关接待室门前围了一大圈人。他连忙吩咐秘书:“小李,下去看看,出了什么事?”小李挤进围观人群,看到一位北方农村打扮的妇女牵着一个小女孩,正手持一封信声泪俱下地哭诉。原来,这位外地妇女正要上书邓小平,控告遗弃她们母女的丈夫、贵州省绥阳县县长李民。

邓小平当即收下诉状,吩咐秘书,先将母女俩一起送到西南妇联,请廖苏华主任接待,调查清楚后再行安置。邓小平认真看完这份长达7页的诉状,并向西南妇联主任廖苏华了解相关情况后,忍不住猛地一拍桌子:“好个绥阳县长,真是胆大妄为!”

上访告状的妇女名叫丁华,是山东解放区肥城县的乡干部。她出身贫苦,虽未进过正规学校,但在村里的识字班学到一些文化。丁华忠厚善良,聪明能干,很小就在抗日救亡斗争中参加妇救会,当上了乡妇女干部。17岁那年,组织派她到县里参加地委办的训练班,她认识了一个叫李民的指导员。1948年,两人结婚,并有了一个女儿。婚后不久,随着济南战役、淮海战役打响,山东掀起支前热潮,丁华怀抱着女儿送李民参加了支前大队。淮海战役结束后,李民从镇江来信说:“正在总结支前工作,很快就回家了。”半个月后,又从南京来信说:“上级命令全部支前干部留下,进军大西南。等我们解放云贵川后再回家团圆。”可因为邮路不畅,丁华收到李民的第三封信时已是1950年春节了。信上写道:“我们已到达目的地贵州省绥阳县。告诉你一个喜讯,上级已任命我为县长兼任法院院长,一旦社会安定,就接你母女来过幸福生活。”

丁华满心盼望着全家团聚的日子早日到来。没想到的是,从此以后,李民就音讯全无了。

李民到底去了哪里?1949年严冬的一天,李民从遵义出发,率领接管中队,骑着高头大马进入绥阳县城。那时百废待兴,干部奇缺,上级指派他当绥阳县县长兼法院院长。县委书记还未到任,也由他代理,可谓大权在握。一个老战友开玩笑说:“老李,你成了绥阳的太上皇了。”进城初期,李民还是兢兢业业,克己奉公,还写了信给妻女报平安。可没过多久,一起进城的战友发现他变了。特别是1950年下半年,从大城市里刮来一股“婚姻改组”风,有的甚至还未离婚就“先斩后奏”,迫不及待地与城里年轻漂亮的姑娘成婚,第二次当上新郎。孤身在外的李民看见这种情况,不觉也动了心思,开始暗自实施“改组”行动了。

不久,李民看上了一位刚从师范学校毕业的19岁漂亮女教师,整天为其神魂颠倒,铁下心要将美人娶到手。于是他打好算盘,开始下起“三步棋”:第一步是先动用权力将姑娘调到县政府办公室当秘书,便于游说。当姑娘家庭不愿女儿做“二婚”“填房”,姑娘死活不从,就实施第二步,利用自己手中的生杀大权逼其就范。姑娘由于家庭出身不好,惹不起这个地方最高长官,只能忍气吞声勉强表示同意。可最难走的是第三步,怎么使妻子丁华同意离婚。李民深知丁华的性格,不会轻易同意离婚,他只好耍起“瞒天过海”的欺骗手法。他以绥阳县法院的名义伪造证明和公函,成功骗取山东肥城县法院开出他与丁华离婚的证明。这“三步棋”都得逞了,李民终于如愿以偿,与年轻貌美的姑娘洞房花烛。

丁华在家中左等右等,很久没有丈夫的音信,便带着女儿千里迢迢赶到了贵州绥阳。她到处打听,才得知李民已与年轻姑娘结婚的消息,受到极大打击,当即昏倒在街头。李民得知丁华母女千里寻亲,自知事情如果败露,难逃重婚罪名。他自恃大权在握,丧心病狂地拒认妻女,还编造出丁华是精神病人的谎言,命令法警将丁华母女押出县城进行迫害。丁华母女在贵州人生地不熟,孤立无援,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在李民的权势下,她们不仅无处伸冤,而且还有被暗下毒手的可能。于是性情刚烈的丁华摆脱监视,深夜带着女儿离开绥阳县,直奔重庆,找到中共中央西南局机关驻地,打算向邓小平上书鸣冤。

主持西南大区工作的邓小平早就听到反映,进城一年多来,干部队伍中贪图享受、离婚另寻新欢等现象越来越严重。就在丁华告状的这天上午,邓小平出席了在西南军区小礼堂召开的地师级干部会议。他在会上尖锐地指出:当前,我们干部队伍中享乐腐化思想在蔓延,社会上反映强烈。进城只有一年多,就出现这么严重的现象,不能不引起我们警惕。突出表现在男女关系上,到处闹“婚姻改组”。其中某个市委9个委员中有7个闹离婚,十二军直属部队闹得最凶。这些人不是没有老婆,而是进了城,见了年轻美貌的城市姑娘心就花了,再也瞧不起同甘共苦的结发妻子了。他们以“婚姻自由”为借口,无视党纪国法,不顾家庭妻儿,使用威胁欺骗,甚至流氓手段以达到个人卑劣目的,已在社会上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国民党曾散布说,共产党进城要不了几年,就会“红的进,黑的出”。眼前有些人不是已经变质了吗?此风不刹,后患无穷啊!

会议刚刚结束,邓小平就遇到了李民案件。此时,西南刚刚解放,共产党的干部尤其需要继续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邓小平认为,这个道德败坏、胆大妄为的绥阳县县长是一个典型,必须依法给予严惩,遏制享乐腐化思想。他立即作出批示,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立案审理,并抓住这一典型案件,教育西南地区的党员和干部。

1953年1月2日,李民案件公开宣判大会在重庆铁路局大礼堂举行,西南局和重庆各级党政军机关代表近2000人参加。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宣布,经审理查明,李民犯重婚罪事实成立,依法判处李民有期徒刑一年半。遵照邓小平的指示,《新华日报》开设了“坚决贯彻执行婚姻法”专栏,对这个案件作了连续报道,发表了贵州省、遵义地委和绥阳县有关领导机关和责任人的检讨,以挽回李民案件在当地群众中造成的恶劣影响。当地群众拍手称快,称赞邓小平惩处了当代“陈世美”。

事后,受害人丁华写信给邓小平和报社,感谢邓小平为她伸张正义。她逢人便说:“共产党真是老百姓的主心骨,感谢西南局的邓青天!”

1953年1月6日,《新华日报》文章《从李民重婚案谈起》(重庆图书馆供图)

【点评】

邓小平怒惩“陈世美”的故事,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对党员干部道德情操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道德问题是做人的首要的基本问题。许多腐败分子走上犯罪道路,大多是从操守不严、品行不端、道德败坏开始的。今天,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作者: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编

供稿:俞荣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