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过去三年多纪建(检)工作,有些成绩,但执政党的纪建(检)部门,任务还非常重。
2.必须把各级纪建(检)部门的建立和加强。
3.纪委的干部,必须有坚强的党性,必须有一股正气。不是要那些过去四人帮提出的头上长角身上长刺那样的人。不是的,我们决不要这种人。但是必须是正派人,坚持党性与一切违反党纪的人和事敢于斗争的人。
这是陈云1982年9月9日在中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提纲。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恢复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陈云当选为第一书记。从这时开始,一直到1987年,陈云执掌中纪委长达九年。出于纪律检查工作的需要,陈云对纪委干部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选举产生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由100人组成,陈云、邓颖超、胡耀邦分别当选为第一书记、第二书记和第三书记,黄克诚担任常务书记,王鹤寿、王从吾、刘顺元、张启龙、袁任远、章蕴、郭述申、马国瑞、李一氓、魏文伯、张策为副书记。其中,陈云是中央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委、中央委员会副主席,邓颖超、胡耀邦为中央政治局委员,黄克诚为中央委员,王鹤寿、王从吾等也是长期在一线岗位工作、富有经验的老同志。从干部配备来看,重新成立的中纪委可谓群英荟萃、阵容强大。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面临的局面是十分严峻的。一方面,党长期以来形成的优良传统、好的作风,已经在十年浩劫中被破坏殆尽,党内的纪律检查工作机构早在1969年就被撤销,在这一时期突击入党的1000多万党员之中,许多人“派性”十足,甚至不知党性为何物;另一方面,在一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崭新阶段即将到来的重要关头,纪检工作要面对许多全新的问题,社会各界对中纪委给予了殷切期待。
1979年1月4日,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陈云郑重指出:“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基本任务,就是要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在纪检干部选拔任用上,陈云一贯倡导“德才兼备,以德为主”的原则,强调要“确实提拔那些党性强,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的人”。这次会议对党的纪检干部旗帜鲜明地提出了要求:“怕字当头、模棱两可、和稀泥、随风倒,是做不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陈云要求纪检干部“不应当在原则问题上‘和稀泥’”。
1980年1月下旬,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对过去一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1980年的中心任务,工作重点有了变化。会议指出,一年来主要处理了一些重大的历史遗留问题,没有腾出应有的时间,组织应有的力量,认真地去讨论、研究、检查、处理当前现实生活中的要案和大案。而这些要案和大案,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是十分关心的,也是经常议论较多的。今后纪律检查工作将进一步围绕“四化”建设搞好党风、严肃党纪,同当前实际工作和现实生活中的不正之风进行斗争。要把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重点,由根据党的三中全会方针处理历史遗留的问题和重建党规党法,进一步转移到保证党的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实现“四化”建设上来。
11月14日至29日,中纪委召开第三次贯彻《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座谈会。会议认为,自1980年2月下旬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正式通过《准则》以后,许多地方和部门为纠正不正之风做了大量工作,但是总的说来,与新中国成立初期相比,党风还没有根本好转,在不少地区和部门中,一些党员干部的不正之风相当严重。还有部分同志,对搞好党风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以为这个工作可有可无,甚至把抓党风与安定团结、“四化”建设对立起来,对不正之风放任不管乃至纵容包庇。针对这种状况,陈云在会议期间严肃地提出三条意见:“第一,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因此,党风问题必须抓紧搞,永远搞。第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会有困难,但是经过统一认识,是可以解决的。第三,必须实事求是,查清事实,核实材料,再处理问题,并和本人见面。”陈云的指示,为纪检干部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在纠正新形势下的不正之风、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过程中,陈云始终高度重视纪检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纪检干部的整体素质。陈云将一批坚持原则的干部调到中纪委工作,他还经常将一些党内外、国内外的重要信息批给中纪委干部研究参阅,帮助他们随时掌握动向。
1981年12月31日,根据中央书记处指示,《人民日报》发表陈云《要讲真理,不要讲面子》一文。这篇文章是陈云在党的七大会议发言的一部分,其中严肃提出了干部如何看待集体和个人、成绩与不足的问题。他在文章中指出,假设你在党的领导下做一点工作,做得还不错,对这个功劳有怎样的看法?我说这里有三个因素:头一个是人民的力量,第二是党的领导,第三才轮到个人。这篇文章中提出的重要思想,对纪检干部提高自身修养、更加坚强有力地推动纪检工作的开展无疑起到了很强的指导作用。当时,中央文献研究室为发表这篇文章加写的按语指出,最近,党中央号召我们,要勇敢地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清除自己身上的政治灰尘、政治微生物,切实改进党的领导作风,健全各级党委集体领导,增强党内外的团结。学习陈云同志这篇发言,对于贯彻落实中央的精神和要求,具有重要意义。同日,中央组织部和人民日报社联合召开老同志座谈会,就此进行座谈。1982年1月,中纪委和中宣部分别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委干部和宣传部门认真学习这篇讲话。
1982年9月,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其成员由原来的100人增加为129人。第一书记仍是陈云,第二书记为黄克诚,常务书记为王鹤寿。为了准备在这届中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陈云在9月9日写了一份讲话提纲(即本篇所附手迹),就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提出三条意见:一是“过去三年多纪建(检)工作,有些成绩,但执政党的纪建(检)部门,任务还非常重”。二是“必须把各级纪建(检)部门的建立和加强”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三是“纪委的干部,必须有坚强的党性,必须有一股正气。不是要那些过去四人帮提出的头上长角身上长刺那样的人。不是的,我们决不要这种人。但是必须是正派人,坚持党性与一切违反党纪的人和事敢于斗争的人”。
9月13日,新一届中纪委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陈云就当前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对党的纪检队伍建设和纪检干部的素质提出了严格要求。陈云着重指出,要把党的纪律检查队伍本身的干部选好、用好,“做纪律检查工作的干部,应当是有坚强的党性,有一股正气的人;应当是能够坚持原则,敢于同党内各种不正之风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斗争的人;而不应当是在原则问题上‘和稀泥’,做和事佬、老好人的人”。
根据陈云的指示精神,1983年3月2日,中纪委下发了《关于健全党的纪律检查系统,加强纪检队伍建设的暂行规定》,对各级纪律检查机构的设置、任务和职责范围,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名额和机关编制,各级纪检机构干部配备和管理原则等都作了具体规定,提出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调整充实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各级纪委领导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应征得上一级纪委的同意,要保持纪检干部的相对稳定;纪检干部要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党的建设、经济、法律、文化科学等必要知识,懂得党的方针政策,熟悉纪检工作业务,有较高的文化程度等。
在着力提高纪检干部的素质时,陈云也在关注清理纪检队伍中混入的“三种人”,确保纪检干部队伍的纯洁性。1983年,陈云将中共中央信访局刊载群众来信反映一些地方纪律检查部门中仍有“三种人”的简报批转黄克诚、王鹤寿,并在批语中指出,纪检队伍中不能有“三种人”,已有的要调开。对此,全国纪检机关进行了一次严格的认真审查,纯洁了队伍,为促进党风的根本好转提供了组织上的保证。
刚刚恢复重建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仍然沿用八大以来的领导体制,即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这种领导体制与新时期党的纪检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显然是不适应的,一些党委对纪检工作不理解、不重视、不支持,特别是某些党风存在严重问题的党委,更是给纪检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干扰。对此,陈云给予了极大的关注。1980年,中纪委第二次全会正式向党中央提出建议,将中纪委以下的各级纪委由受同级党委领导改为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党中央批准了这个建议,并在十二大上写入了党章。从此,党的纪检机关的双重领导体制就被确立下来,一直沿用至今。
在日常生活中,陈云也以身作则,在点滴的小事中特别注意严格要求自己。据陈云夫人于若木回忆,“不收礼,不吃请”是陈云立下的一条规矩,身边工作人员也不得违反。“不迎不送,不请不到”,这是陈云在去外地视察和休养时,对地方领导同志提出的要求,意在不打扰他们,让他们集中精力抓工作。“不居功,不自恃”,这是陈云处人处事的准则。新中国成立初期,陈云已是党中央五大书记之一,但他始终要求有关部门在待遇上、宣传上不能把他和毛、刘、周、朱并列。苏联政府赠送汽车,给五大书记一人一辆,他坚持把给自己的那辆车退回。实行工资制,有关部门给五大书记定为一级,他把自己改为二级。党的八大之后,丛书《红旗飘飘》要给每个政治局常委登一个小传,他始终不同意刊登他的传记。解放战争时期,他领导南满根据地军民取得了四保临江战役的胜利,但当有人写回忆录提到他在四保临江战役中的作用时,他却把送审稿中这一段全部勾掉。陈云多次对工作人员说:“凡是有人来送礼,必须向我报告,不得擅自收下。”有一年秋天,一个大军区的两位领导同志来到陈云的住处,汇报一次军事演习的情况,并带来了当地产的两盒葡萄。当他们起身告辞时,陈云让他们把葡萄拎走,并说,我是中纪委书记,葡萄不能收。他们解释说,葡萄值不了几个钱,这不是送礼,只是让老首长尝尝。陈云说,那我吃十颗,叫“十全十美”,剩下的还是请你们带回去。
陈云在主持中纪委工作期间,领导建立了新形势下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组织体系和有关制度,对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十分突出的贡献,确保了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作者:孙东升 蒋永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