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你在做什么?”
正蹲在地上的保罗抬眼望去,看到了一个体格魁伟的白种男人,留着大背头,头发已经略显稀少。保罗慢慢站起身来:“抱歉?”
“能出示一下身份证件?”
“我想可以吧。我能看看你的吗?”保罗不紧不慢地与对方对视。
男人冷静地掏出一份纽约警局的警官证给他看了一下。这位警官的名字叫做阿尔伯特·卡雷拉。
保罗将自己的驾照递了过去。
“你住在这附近吗?”
“我的住址写在我的驾照上。”
“驾照并不能证明这就是你现在的住址。”警官说着将驾照还给了他。
保罗的驾照是两个月之前刚刚更换过的。他说:“这就是我现在的住址。西八十二街,靠近百老汇路。”
他们现在所处的位置是在穿过中央公园的七十九街北边,星巴克里的女人告诉保罗,尸体就是在这里的一个水池附近被发现的。这个区域里充斥着树木、灌木与岩石,还有一片被两条小路分隔成三块的草坪,每条小路的两边都有尘土的痕迹——刚才保罗蹲在地上就是在仔细观察这些尘土。黄色警用胶带依然拉着,但是尸体和罪案现场调查员都已经不在了。
有几个围观者在附近乱转,有的在用手机拍照,有的只是呆呆地注视着这边,或许在等着看到某些花哨的罪案现场调查设备。不过,这附近的人也不全是这种好事者,两个保姆一边推着婴儿车一边闲聊,一个穿着粗蓝布工装裤的工人正在休息,一边喝咖啡一边翻看报纸的体育版,还有两名大学生模样的女孩踩着旱冰鞋从附近快速掠过。
这些人对于距离他们仅仅五十英尺处刚刚发生的一起惨案一无所知。
警官询问道:“你在这里待了多久,温斯洛先生?”
“差不多半个小时之前,我听说这里发生了凶杀案,就过来看看。我以前从来没看到过罪案现场,我有点好奇。”
“昨天午夜前后你是否在中央公园里?”
“死亡时间是午夜吗?”
警官不为所动:“请回答我的问题,先生。”
“不在。”
“你最近是否曾在公园里见到过穿着洋基队夹克衫和红色鞋子的人?”
“凶手昨天晚上是穿成那样的吗?……对不起,我没见过。但是凶手是穿成那样的吗?”
警官似乎思索了一会儿,随后他说道:“一名街道清扫工报告说,今天凌晨0点30分左右,他看到有一个人从灌木丛里走出来,穿着洋基队夹克衫和红色鞋子。”
保罗眨了眨眼睛:“在那儿吗?”
警官叹了口气。“是的,在那儿。”
“那个街道清扫工是在清扫车里面吗?”
“对。”
“那么,他搞错了。”保罗不容置疑地说。
“抱歉,你说什么?”
“你瞧,”保罗点了点头,朝街道走去,“他的清扫车是在这个位置,对吗?”
警官也走到他旁边。“是的,那又如何呢?”
“在那个时候,路灯会刚好照到他脸上,如果他在这种情况下还能看清楚夹克衫上写的是什么字,我会非常吃惊。至于鞋子的颜色,我猜应该是蓝色而不是红色。”
“什么?”
“清扫工是开着车从这里经过,因此他看到那双鞋的时间不超过一两秒钟。过后当他回忆起来的时候,他会认为鞋子是红色的——那是由于视觉暂留现象的关系。这也就是说,那双鞋子实际上应该是蓝色的。还有,顺便说一句,那根本就不是鞋子。凶手用某种东西套在了鞋子外面,就像外科医生经常用的鞋套,那东西一般都是蓝色或者绿色的。”
“鞋套?你在说什么啊?”卡雷拉对他的说法既感兴趣,又有些恼火。
“瞧瞧这个。”保罗回到他刚才一直在观察的地面尘土那里,“看到这些脚印了吗?有个人从尸体那里穿过草坪走出来,走到了这处尘土上面。他停了下来——你可以从这里看出确实如此——而这里的脚印有些杂乱,似乎他在这里从鞋子上面落下了一样东西。同样大小的脚印从这里开始又出现了,但是这些脚印就比刚才那些清楚多了。因此,你们要找的嫌犯穿上了鞋套,以免被你们发现他穿的鞋子是什么牌子的。但是他犯了一个错误:他以为只要从尸体旁边离开,鞋套就用不上了。”
卡雷拉低头仔细观察着。随后,他开始做起了笔记。
保罗补充道:“关于鞋子的品牌问题,我相信你们的罪案现场调查员们会去查询相关的数据库。”
“好的,先生。感谢你的协助。我们会继续查下去的。”警官的态度比较生硬,但是看起来他的感谢还是真诚的。他拿出手机拨起了电话。
“哦,警官,”保罗插了句话,“你要知道,这脚印虽然看起来很大——好像是十二码(此处为美国鞋码,相当于脚长30厘米或中国的46码。——译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嫌犯的脚真有这么大。如果你不想让别人知道你真实鞋码的话,穿大两号的鞋比穿小两号的鞋可要舒服得多了。”
保罗感觉到这位警员本来想要对他的同僚们说嫌犯的体型应该是非常魁梧的。
卡雷拉打电话给罪案现场调查组,让他们回来继续工作,然后挂断了电话。这时保罗又说道:“哦,还有一件事,警官。”
“怎么了,先生?”
“看到那边那个花骨朵了吗?”
“就是那朵花吗?”
“是的。这是一朵黑矢车菊,整个中央公园只有莎士比亚花园才有这种花。”
“你怎么知道的?”
“观察事物是我的习惯。”保罗傲慢地回答,“想想看吧。莎士比亚花园里有一块小岩石,那是一个很适合隐蔽的地方,我可以确定他就躲在那块石头后面等着被害人。”
“为什么呢?”
“我想这是一个很合理的推测:当他蹲下来等待被害人的时候,他的裤脚翻边刚巧把这个花骨朵给夹住了。而当他在这里抬起脚脱掉鞋套的时候,这个花骨朵又掉了出来。”
“但是莎士比亚花园离这里有两百码远。”
“也就是说,你们没有搜查过那里。”
卡雷拉的身子明显一僵,但他很快承认道:“是的。”
“你们的反应不出他所料。我想你的同伴们应该到莎士比亚花园里去提取一些痕迹物证——或者你们的物证专家如今正在寻找的一些东西。电视剧上都演得够多了。很难分辨那些到底是不是真的。”
卡雷拉飞快地做着笔记。当停笔之后,他又问道:“你是在执法部门工作的吗?”
“不是,我只是读了很多神秘谋杀案的小说。”
“嗯哼。你有名片吗?”
“没有。但是我可以给你留一个我的电话号码。”保罗在警官递来的一张名片的背面写了一些东西,并将它递回给对方。他抬起头来盯着警官的眼睛——对方比他要高15厘米左右。“我知道我的行为在你看来非常可疑,因此除了我自己的电话号码,我还写下了格林尼治村一家俱乐部的名字,我经常在那里下象棋,而且我昨天晚上一直待在那里直到午夜。除此之外,我想地铁里的摄像头应该拍到了我——我乘的是一号线,大概是在1点30分在七十二街下的车。然后我去了阿隆佐熟食店。我认识那里的收银员,他会为我作证的。”
“好的,先生。”卡雷拉试着掩饰自己对保罗抱有怀疑的事实,但是夏洛克·福尔摩斯故事里的莱斯特雷德探员也怀疑过福尔摩斯本人。
不管怎么说,至少现在这位警官还是相当热情地与保罗握了握手。“感谢你的协助,温斯洛先生。很少有普通公民如此配合地协助我们调查,更不用说是像你这样提供有用的线索了。”
“我很荣幸。”
卡雷拉戴上手套,将那朵花收入到证物袋里,随后就朝着莎士比亚花园的方向走去。
保罗转过身准备继续观察罪案现场,但是有人在他身后说道:“打扰一下可以吗?”
他转过身,看到了一个身材高大结实的男人,已经有些秃顶了,穿着棕色的裤子和连帽夹克,脚上是一双平底便鞋,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来度周末的康涅狄格州生意人。此人手里拿着一台数码摄影机。
“我名叫富兰克林·莫斯。我是《每日推送》的一名记者。”
“那是一家介绍手推车的报纸吗?”保罗问。
莫斯眨了眨眼睛。“是博客的那种推送。就像RSS。哦,你是在说笑话吧。”
保罗没有回答。
莫斯问:“能请教你的尊姓大名吗?”
“不知你究竟有何贵干呢?”他看了看对方手里的摄影机。这个男人的眼神中有一种强烈的饥渴感,让他感到不安。
“我看到你和那个叫卡雷拉的警察说话了。他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友好,可以说就是个讨厌鬼。这话就你知我知。”
这里的“我”该用宾格,保罗默默地在心里纠正道。“嗯,他只是在询问我是否看到了什么情况——关于谋杀案的,你知道。就是所谓的详细征询,我想是这样。”
“那么,你看到了吗?”
“没有。我只是住在这附近而已。我是45分钟之前才到这里的。”
莫斯泄气地四处张望着。“没什么好东西了,这次。还没等我们听说这事,他们就全撤了。”
“好东西?你是说尸体吗?”
“是啊,本来我想拍点照片的,但是这次没这么好的运气了。”莫斯呆呆地望着那片倒伏下去的灌木,那个女人就是在那里死去的,“他有没有强奸这次的死者?除了手指还有没有切掉别的东西?”
“我不知道。那个警察——”
“什么都没说。”
“正是。”
“这些家伙总是玩这种老一套的保密工作。讨厌鬼,我刚才说过了。你愿意接受我的采访吗?”
“我真的没有什么可说的。”
“大多数人都没有什么可说的。谁介意呢?怎么着也得弄点料来把故事填满啊。如果你想要专属于你自己的成名一刻钟,就给我打电话。这是我的名片。”他递过一张名片,保罗瞥了一眼之后将其揣进口袋。“我准备写一条补充报道,专门写人们对于有人这样被杀是怎样的看法。”
保罗歪了歪头:“我敢打赌大多数人都会表示反对的。”
(作者:[美]劳丽•R.金,莱斯利•S.克林格 译者:梁宇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