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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卫生法律知识100问》 | 三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34.患者能否要求外地专家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

发布日期:2020-06-20 11:48 来源:重庆出版集团

例:66岁农村妇女白某,因腹部疼痛住进贵阳某大医院,医生先是说她得了胃癌,动手术切除了她的大半个胃,后来的化验结果却显示她患的是胃溃疡。今年4月白某又住进该医院。第二天在医院救治1小时后,已经昏迷不醒。经过脑电图确认,已经成为植物人。这让病人家属非常不满。医患双方就此产生纠纷。白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请求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考虑到以往出现过参加鉴定的本地专家偏袒医院的现象,白家家属要求有两位有权威的外地专家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那么,患者能否要求外地专家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

答: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原则上聘请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家建立专家库;当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家不能满足建立专家库需要时,可以聘请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专家进入本专家库。负责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原则上聘请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专家建立专家库;当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专家不能满足建立专家库需要时,可以聘请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家进入本专家库。

在本案中,白家提出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特意要求两位有权威的外地专家参加医疗事故鉴定组。但是,是否聘请外地专家不能依照白家一方的申请进行,即使聘请外地专家也要随机抽取,不能由白家一方的要求聘请某位专家参加鉴定组。

作者:李晓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