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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一张革命牺牲军人家属光荣纪念证的来历

发布日期:2021-09-23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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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列室。(由隆盛镇人民政府提供)

在綦江区隆盛镇石梁村柏杨湾的公路边,有一间红色的陈列室,在陈列室墙上众多的史料中,有一张陈旧的《革命牺牲军人家属光荣纪念证》复印件,上面清楚写着:查王奇岳同志在革命斗争中光荣牺牲,丰功伟绩永垂不朽,其家属当受社会上之尊崇。除依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人牺牲病故褒扬暂行条例》发给恤金外,并发给此证以资纪念。此证由毛泽东签发,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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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牺牲军人家属光荣纪念证》复印件。(由隆盛镇人民政府提供)

抚摸着这张证件复印件,这位革命烈士的儿子王化阳娓娓道出它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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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奇岳。(由隆盛镇人民政府提供)

王奇岳(1896-1935),1896年3月20日出生于重庆綦江县隆盛镇。1920年怀揣爱国抱负赴法勤工俭学,1922年在周恩来等同志的影响下加入旅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5年经组织安排从巴黎转赴苏联中山大学学习,随即被转为中共党员。

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大肆迫害、屠杀共产党人和进步人士,根据白区党组织清理整顿和加强领导的需要,他奉命回国开展党的工作,先后担任过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部长,中共闽浙皖赣省委秘书长等职务。1929年5月,由于叛徒出卖,时任中共顺直省委秘书长的王奇岳被捕,面对敌人的酷刑,他坚贞不屈,始终未暴露自己的身份和泄露党的秘密,和彭真等同志一起成立狱中秘密共产党支部,机智地与国民党反动派开展“反虐待、争生存”斗争。1930年8月,国民党反动派被迫释放王奇岳。1931年夏,王奇岳担任中华全国总工会秘书长,协助刘少奇同志秘密开展工会工作,积极组织各级工会的中共党员在广大工人群众中开展抗日宣传活动,并揭露蒋介石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不抵抗而加紧内战的罪行。1932年冬,王奇岳调到闽浙皖赣苏区协助方志敏同志领导各级地方苏维埃扩建地方政权;发动苏区人民积极配合,指挥主力红军寻找敌人弱点,粉碎了敌人第四次“围剿”,并组建了新红十军;制定和颁发《土地税征收法》《各级苏维埃工作条例》等苏区政策和法规,开办“共产主义学校”,编印《工农读本》和《突击》等期刊,提高了苏区广大干部军民的思想觉悟和阶级斗争意识。

1934年11月,方志敏率领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北上,王奇岳和省委及苏区机关随同留下的新红十军第三十师进行保卫苏区的战斗。1935年5月在赣东北作战中英勇牺牲,时年3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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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奇岳母亲王杨氏写给刘少奇的信(原件存四川省档案馆)。(由隆盛镇人民政府提供)

由于那个年代信息传播条件的限制,王化阳只从母亲口中得知父亲去了赣东北苏区工作,已经为革命牺牲。但具体是何时何地牺牲的,没有确切消息。王化阳的祖母(王奇岳的母亲)听说王奇岳曾经在刘少奇(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身边工作,便直接给刘少奇同志写信打听消息。

刘少奇同志于1951年9月29日亲笔在王化阳祖母的信上证明:“中组部复查,王奇岳同志确系党员,在天津上海工作过。后去苏区(大约是赣东北)牺牲。”于是,中央人民政府给王奇岳家里颁发了这张《革命牺牲军人家属光荣纪念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