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记者从全市河长制工作现场推进会议上了解到,重庆市将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绩评价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河长制考核督查奖惩,督促河长进一步履职尽责。
据了解,自重庆市全面实施河长制以来,全市所有河流(含水库)分级分段设河长1.75万余名,实现了“一河(库)一长”全覆盖。自2018年以来,重庆市各级河长累计巡河212万余人次,协调解决问题5.1万余个。
为切实强化河长履职尽责,重庆市将出台市级河长制实绩评价考核办法,做到既要考核政府、又要考核河长。各区县也将对照建章立制,将乡镇政府、乡镇级河长纳入考核。同时,重庆市还将把河长制工作纳入市政府督查激励内容,市河长办将制定考核激励实施细则,根据日常督查、暗访巡查情况和即将出台的评价考核办法规定,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各区县、区级河长的履职情况和河流管理保护成效。对发现的“未按照规定巡查责任河流”等5类行为,进行提醒、约谈、通报及追责。
(记者 龙丹梅)
(稿件原载于2021年06月10日《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