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9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为切实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21年9月起,全面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调整后,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456元提高到1477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256元提高到1277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204元提高到1225元。
我市还同步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自然增长机制,以后每年按照当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增长的定额同步增长,同步实施。
据了解,近年来,市民政局不断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兜底保障体系。此次标准调整,将惠及3100余名孤儿、3700余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为他们送去党和政府的关爱与温暖。
(记者 张莎)
(稿件原载于2021年08月10日《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