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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存公积金——市住建委解答相关疑问

发布日期:2022-04-12 11:10 来源:重庆日报

4月11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委了解到,自我市正式启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以来,许多市民对该项政策予以关注。针对群众关心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问题,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问: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的对象有哪些?

答:根据相关规定,此处的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各类人员。

问: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在我市购买家庭首套城镇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低息贷款,目前五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仅为3.25%;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一年期定期利率计息;规定标准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依法扣除;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可以获得缴存补贴。

问: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哪些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

答: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有以下三种:

一是按月缴存。灵活就业人员需按月等额缴存,每月缴存一次,缴存期数不少于24个月(含),月缴存金额不低于180元,不高于3500元,缴存期内不可变更月缴存金额。

二是一次性缴存。需一次性存入缴存资金,缴存资金留存期限为24个月,缴存金额不低于180元,不高于43750元。

三是自由缴存。可自由缴存,缴存次数不限,单笔缴存金额不低于180元,单笔缴存金额和每月累计缴存金额不高于76200元。

问: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使用吗?

答: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缴存人个人所有。缴存人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可灵活取用缴存资金,取用后,贷款、缴存补贴等权益随之变化;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符合缴存使用产品约定的,也可申请提取使用个人账户存储余额。

问: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为方便广大灵活就业人员随时随地、足不出户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我市目前已在微信和支付宝上线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服务,缴存人可在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中搜索“重庆公积金”,通过注册登录、业务授权、开户、选择产品及缴款几步简单操作,即可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掌上办、指尖办。

市民若有其他疑问,可拨打023-12329服务热线咨询。

(稿件原载于2022年04月12日《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