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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解读来了!关于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门诊直接结算

发布日期:2020-04-07 16:59

近日,重庆等西南5省区市开通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但不少市民还存在疑惑:

享受该政策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吗?

就诊和购药时应如何操作?

家人能与本人共同享受直接结算吗……

12月30日,重庆市医保局对这项政策做了进一步解读。

一、目前哪些地区开通了个人账户跨省门诊直接结算?

目前,重庆市、成都市、贵阳市和昆明市作为试点城市将部分医疗机构、药店纳入试点开展个人账户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西藏自治区也将于后期接入该系统并开通一定数量的试点医药机构。

5省市首批纳入试点的医疗机构和药店共116家,其中重庆市26家。

二、哪些参保人员能办理个人账户跨省门诊直接结算?

目前,重庆市全市、四川省省本级和成都市、云南省省本级和昆明市的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贵州省省本级铁路和电力系统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可在上述区域开通了个人账户跨省门诊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的直接结算。

重庆市全市职工医保有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个人身份参加职工一档的没有个人帐户)可以持卡在各试点省市此次首批公布的医院和药店进行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的直接结算。

三、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跨省门诊直接结算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跨省门诊直接结算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2、参保人员在普通门诊就诊或药店购药时,只需向就医地医药机构和药店出具本人社会保障卡。

3、参保人员在普通门诊就诊或购药结算时,应对费用清单和费用明细等进行核对确认,参保人员只需与就诊医院或药店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4、目前个人账户跨省门诊直接结算仅限参保人员本人使用,暂不支持家庭共济。参保人应妥善保管好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防止被他人盗刷。不慎遗失时,应及时挂失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