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医疗待遇、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5月即将来临,一批新规也将落地,哪几项与你有关?
重庆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近日,重庆市医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享受生育医疗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5月1日起,重庆市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并在待遇享受期内的人员,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照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和范围报销(不包括生育津贴),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通知》明确,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二档人员享受遗传疾病基因检测统筹报销,一个孕周期最高支付额度、支付比例、范围与随单位参保职工标准一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一档的人员不享受遗传疾病基因检测统筹报销。
重庆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
《重庆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以建立健全多方参与、多元化解、协调联动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为目标,通过落实多级主体化解责任,确立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工作格局,切实增强工作合力。
比如,《条例》规定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协调机制,牵头推动、统筹协调、督导考核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开发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多跨协同数字化系统,推动矛盾纠纷“一件事”集成、“一站式”解决。
试点实行换发补发出入境证件“全程网办”
国家移民管理局决定自5月6日起正式实施便民利企出入境管理若干政策措施。一是在北京等20个城市试点实行换发补发出入境证件“全程网办”,二是赴港澳商务签注实行“智能速办”“全国通办”,三是将赴港澳人才签注政策由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扩大至北京、上海,四是持赴港澳商务签注人员在港澳停留期限由7天延长至14天,五是签发赴澳门1年多次“其他”类签注,六是参加“琴澳旅游团”人员可以多次往返琴澳。
非银行支付机构迎新规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1亿元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其中,《条例》将现行的业务持牌变为机构持牌,按照“先证后照”原则实施准入管理。明确支付机构在设立时注册资本、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场所、安全保障措施、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的要求,适当提高注册资本准入门槛,明确最低限额为1亿元,且应当为实缴货币资本。
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
《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将于5月1日起施行。其中,《措施》明确,化妆品企业可以依据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国际标准、技术指南或者企业自建方法对产品稳定性、防腐体系、包材相容性等开展相关研究,并在安全评估报告中提交相关测试或者评估结论。
对社会组织名称管理作出统一规定
《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社会组织名称管理作出统一规定,其中明确,社会组织名称中的行(事)业领域应当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学科分类标准和社会组织的主要业务等标明。社会团体名称中的会员组成应当根据国家职业分类标准、会员共同特点等标明。没有相关规定的,社会组织可以参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表述。行(事)业领域不得使用“第一”“最高”“国家级”等具有误导性的文字,但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维护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
《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将于5月1日起施行。《规则》针对招标投标实践中易发常见的各类不合理限制,规定了审查具体要求,重点破除资格预审、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标准、信用评价、保证金收取等方面的交易壁垒。
《规则》明确了政策制定机关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主体责任,并对工作机制、工作流程、审查结论等作出规定,强调政策措施应当在提请审议或者报批前完成公平竞争审查。《规则》要求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政策措施评估清理,建立招标投标市场壁垒线索征集机制,动态清理废止各类有违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切实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