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5月18日至2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重庆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同时,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重点,组织在渝全国人大代表对此开展了专题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参加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
期间,执法检查组和在渝全国人大代表兵分两路,前往巴南区、渝北区、长寿区、万州区、江津区、大足区,详细了解生活污水与污泥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原料替代、铅蓄电池回收利用、报废汽车拆解处理、废弃电子产品拆解、长江流域清漂截污及船舶垃圾管理等工作,此外还进行了暗访,随机前往小区、超市、垃圾填埋场、医院、酒店、养殖基地等地进行了暗访,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部分区政府关于固废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以及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企业、基层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代表们围绕提高基层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水平、加强法律宣传力度、增加固废污染防治经费投入、推动垃圾分类从知晓到落实、更加精细化变废为宝等主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针对发现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执法检查组将认真梳理,深入分析,形成高质量的执法检查报告,及时报送全国人大环资委。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元春、秘书长周少政参加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
(记者 颜若雯)
(稿件原载于2021年05月24日《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