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姐”用动画讲述法治故事。(本组图片由大渡口区检察院提供)
“莎姐”检察官在学校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
今年8月,周某某、甄某因通过微信群、QQ群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视频和图片,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分别被大渡口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这是大渡口‘莎姐’云平台发挥综合司法保护作用的一个生动案例。”“莎姐”检察官梅玫说。
未成年人QQ群出现色情信息
“莎姐”云平台果断出手
去年暑假前夕,有家长、老师和学生向“莎姐”云平台反映,网络上有人每天不定时通过微信群、QQ群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视频和图片,其内容不堪入目,尺度超出想象。
为了防止孩子们受到色情信息的影响,老师希望“莎姐”能给孩子们上一堂针对性教育的法治课。
“接到普法预约申请后,我们很快便意识到,未成年人的QQ群里出现了色情信息,这不是一堂法治课就能彻底解决的问题。从更深层次来说,这种传播淫秽视频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了。”梅玫说,一堂法治课或许能在很大程度上教育未成年人不要接触这些不良信息,但却不能从根本上防止孩子们再次收到甚至是出于好奇点击淫秽视频和图片链接。
而想要达到“治标又治本”的效果,不仅需要司法机关的及时介入,更重要的是,要让更多的人意识到,当发现网络上传播色情信息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很有必要。
这也让包括梅玫在内的“莎姐”们急迫地感觉到,这件事情的危害性已触及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检察机关应该马上行动起来。
随即,大渡口区检察院立即向大渡口区公安分局移交案件线索,并及时开展立案监督。
经查,2020年5月,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甄某共谋利用网络发布淫秽视频链接,并通过诱导分享从而获取广告流量费用。2020年9月、10月,犯罪嫌疑人甄某、周某某被分别缉拿归案。
“在提审犯罪嫌疑人的环节,当我提起这些淫秽视频在未成年人群中造成了极为不好的影响时,甄某、周某某对自己的行为很是懊悔,并表示希望通过公开道歉等形式,弥补自己的过错。”梅玫告诉记者,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是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基本要求”,使犯罪嫌疑人能够认同检察机关对案件处理的方式、建议或结果,甚至愿意主动配合堵住漏洞、消除隐患,尽可能地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才是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更深层的“实践探索”。
此案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大渡口区法院依法作出了判决。
“莎姐”云平台成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网络平台
记者了解到,在大渡口,“莎姐”云平台已成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网络平台,孩子遭遇校园暴力、学校周边存在交通隐患、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都可以在上面反映。
在大渡口辖区内,市民想要监督针对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孩子遇到困惑、需要心理咨询,都可以通过该平台提交信息,并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复。
“莎姐”云平台共划分为监督、预防、帮教、共享四个子平台,实现了信息采集和宣传的多样化,信息处理的智能化,处理过程的可溯化,处理结果的透明化。
“我们通过云平台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它也被最高检确定为第二批全国未检创新实践项目。”大渡口区检察院“莎姐”检察官梅玫说道。
值得一提的是,使用“莎姐”监督功能时,并不需要注册,用户只要填上一个姓名和联系方式就行了,且反映的内容,既可以用文字、语音的方式表述问题,也可以上传照片或者视频。
让“莎姐”司法品牌永葆青春
在重庆,“莎姐”是一个响当当的司法品牌。
2004年,大渡口区检察院7名干警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较为突出的情况,提出改变就案办案模式,做更多预防、帮教、保护工作,组建了“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并以其中一名干警王莎的名字命名。
如今,全市检察系统共有416名“莎姐”检察官、1531名“莎姐”志愿者。由教师、群团组织、社工、心理咨询师等组成的“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和“莎姐”法治宣讲团,通过个别帮教和社会化预防,使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数量总体逐年下降,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帮助2276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其中90人考上大学。
2018年,大渡口区委政法委牵头,建立全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网络平台——“莎姐”云平台,将全区20余个职能部门、8个街镇、30余所中小学和56名“莎姐”观察员纳入其中,构建起“1+4+4”“莎姐”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一体化体系和多部门沟通联动机制。2019年1月“莎姐”云平台正式上线。
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莎姐”云平台的上线,不仅是大渡口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一次有力尝试,也是重庆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延伸,未来,将在实践基础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市检察院检察八部主任陈萍表示,“莎姐”品牌是司法温情与司法威严的结合,是一种为民司法的情怀,其发展经过初创阶段、发展阶段和壮大阶段,是一项全面开展集司法办案、精准帮教、综合救助、犯罪预防于一体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一个机制创新。它也逐步成为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品牌,两次登上焦点访谈,三次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荣获40多项国家级荣誉。
(记者 杨铌紫)
(稿件原载于2021年10月06日《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