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冬梅(左)和同事开启检察信箱。(采访者供图)
4月22日上午,在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柴冬梅频繁往返于多间办公室,跟同事沟通工作,隔三差五地接听工作电话,直到11点多,才终于坐到了自己的办公桌前。
柴冬梅是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派驻重庆市女子监狱检察室主任,负责市内三所监狱的派驻检察工作。
“驻狱检察工作一头连着刑罚的权威,一头连着服刑人员的命运。”2016年,柴冬梅调任派驻重庆市女子监狱检察室副主任。她说,刑罚执行是刑事诉讼的最后一道关口,驻狱检察官更应当有“工匠精神”,同狱方一起纠正部分服刑人员“踩点减刑”“够分即减”的偏差观念,促进服刑人员真心悔过、积极改造。
去年底,某监狱对服刑人员冉某提请减刑。柴冬梅审查发现,虽然冉某的积分考核基本过关达标,但2019年年终评审一般;2020年年终评审较差,减刑考核期内多次不服从民警管教,与他犯发生争吵、抓扯纠纷;2021年,冉某与他犯打架两次,在民警对其谈话后,他口头表示遵规守纪、踏实改造,却与他犯又发生打架纠纷。于是,柴冬梅果断向监狱建议对冉某不予减刑并得到采纳。
随着对派驻检察工作的熟悉与深入,柴冬梅也有过困惑。“从监区提出减刑开始,经过监区民警会议、监区长办公会议、监狱刑罚执行科审查,直到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审议环节,才会邀请驻监狱检察官列席会议,检察官的审案工作才正式启动。”柴冬梅说,由于减刑、假释案件数量大,阅卷时间短,检察官审查程序又较靠后,很难保证这一环节不出纰漏,且如果检察官提出不同意见,相应程序还需要“推倒重来”,既损伤司法机关权威、耗费司法资源,也会影响服刑人员的心态。
对此,她建议借鉴公诉检察官办理重大复杂刑事案件的成熟经验,探索推行检察官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提前介入制度,使驻狱检察官从“末端监督”变为“全程监督”。这一建议相继得到她负责的三所监狱的认同和支持。
2019年下半年,经过近半年的实践、总结、创新,柴冬梅逐步探索出一套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工作法。其主要内容为“一前移”“三查清”“四注重”,即监督关口前移,查清罪犯社会关系、罪犯改造表现、行政奖励情况,注重沟通协调、全程监督、跟踪问效、激活假释。
同时,针对三所监狱案卷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她又制定了新的立卷证据标准,同时建立服刑人员社会关系调查表,方便掌握服刑人员的相关动态,推动“减假暂”案件办理由“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使监督办案全程留痕,更加省时高效。
去年11月起,这套工作法经过市检察院和五分院两级检察院的提炼、完善,被正式命名为“冬梅工作法”,并在重庆检察机关15个驻狱检察室全面推广,成为重庆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的标志性成果之一。
(稿件原载于2022年04月25日《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