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至19日,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龙河市级河长李静赴丰都县、石柱县开展巡河,调研示范河湖创建工作推进和有关问题整改情况。她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河长制工作部署和第3号市级总河长令,推动河长制工作“有实”“有能”,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李静一行首先来到丰都县双路镇花园社区龙湖郊野公园,调研示范河湖创建工作推进情况,随后前往石柱县下路街道湖海村、石柱县智慧河长指挥调度中心,调研湖海场国控断面河道保洁和水质现状及龙河县城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情况,并召开龙河流域河长制工作专题会,听取龙河流域河长制工作情况,研究有关问题整改情况。
李静指出,要统筹推进和一体化落实我市第1、2、3号总河长令,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台账,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和时限,持续巩固龙河流域生态环境成果。要加快实施《龙河“一河一策”(2021-2025)方案》,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层层分解任务,系统治理龙河水资源水污染水生态问题。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对各级河长的培训,深入贯彻河长制工作条例,推动各级河长把龙河保护、治理的责任放在心中,扛在肩上,真抓实干,推动龙河流域生态建设取得更加实实在在的成效,以更好的治理效果落实河长制。
(稿件原载于2021年11月20日《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