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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落细国家扶持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19-06-12 11:16 来源:重庆日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就中小企业面临的生产成本上升、融资难、融资贵、创新发展能力不足等问题,提出要进一步加大财税金融、营商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重庆应结合实际,落实落细相关政策,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坚决贯彻好减税降费政策,为中小企业增添发展之力。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和国务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助力中小企业成长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形成积极的社会预期,促进“六稳”具有重要作用。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好、执行好、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让中小企业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和温暖。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牵头、部门配合、齐抓落实”的减税降费工作机制,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全面落实的工作格局。三要推动政策落地,将国务院减税降费要求细化为具体的实施政策和工作任务,建立减税降费任务清单,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四要广泛宣传政策,为税收普惠减免、社保降率、非税降标等减税降费重点措施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中小企业对减税降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具体而言,要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来推动我市“涉企减负30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18条”等政策落地落实。一是推进增值税降率等实质性减税,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二是根据重庆实际情况,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支持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三是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加快推进地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

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中小企业蓄积发展之势。“放管服”改革是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的战略举措。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五大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打造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和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实体经济发展信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增强中小企业发展动力。

为此,必须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稳定中小企业对经济的信心和市场的预期,为中小企业的发展蓄势。一是要加大放宽市场准入的力度。进一步理顺开发区管理体制,依托两江新区和高新区两大开发开放平台,发挥重庆自贸试验区和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的改革“试验田”作用,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足够的空间,形成更多示范性、可视性的成果。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持续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瘦身”,最大限度地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最大程度地实现市场准入便利化。二是要主动服务中小企业。进一步深化对中小企业的“放管服”改革,主动为中小企业提供高效便利的公共服务。要利用“全渝通办”“渝快办”等政务服务平台,持续提升审批服务便利化水平。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动企业注册登记便利化。三是要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坚持包容发展,创新中小企业市场监管方式,寓监管于服务之中。规范政府行为,构建亲清型政商关系,严格依法办事,对中小企业审慎应用行政强制性手段和措施。

积极纾解生产经营困难,为中小企业积攒发展之劲。当前,国际经济环境发生巨大变化,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面对民营企业在发展中的困难、前进中的问题、成长中的烦恼,政府必须主动作为,切实做好强企优企、抓大扶小、纾困解困、安商稳商等重点工作,为中小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积攒力量和劲头。

为此,必须贯彻落实好《中小企业促进法》,有效纾解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困难,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做优做强。一是要解决好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坚持市场化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建立中小企业融资财政贴息制度,对于科技含量高、成长空间大、处于价值链顶端的中小企业,其贷款由财政补贴部分利息,支持初创期和研发关键期的中小企业发展。二是要增加中小企业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机会。推动出台重庆市中小企业政府购买服务促进方案,将一定限额标准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列入中小企业精准扶持计划,限制大企业参与招投标,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多机会。三是要引导化解中小企业的“三角债”问题。各级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化解“三角债”、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的管理服务方式,试点推行企业应收应付账款银行系统闭环抵消服务。四是要引导中小企业提升创新发展能力。要积极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加大地方财政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国有企业、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资源,围绕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打造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创新网络。

(作者单位:重庆市税务局、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周志波 黄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