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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区市共建合作

发布日期:2019-04-11 11:32 来源:重庆日报

■推进口岸“三互”大通关建设,深化关检“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合作,推进一站式作业、一体化通关,为对外贸易提供便利化一站式综合服务。

“陆海新通道”建设是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开放新格局的重要支撑,是连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战略通道,是推动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向更高层次发展的重要载体。目前,“陆海新通道”形成了复合运行格局,沿线省区市政府间初步形成了“1+3+1”共商共建共享合作机制。各方在共建合作机制下,共同努力推进“陆海新通道”建设。为更好地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推动“陆海新通道”繁荣发展,沿线省区市政府应走出新路子,在现有合作机制基础上,不断创新和完善体制机制。

做好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

一是要做好“陆海新通道”顶层设计。正式将“陆海新通道”明确为国家战略性项目,在国家层面成立“陆海新通道”领导小组,统筹谋划“陆海新通道”建设长期性和战略性的重大工作,统筹协调共建合作各方的利益和资源,求得多方发展诉求的最大公约数,避免“各自为政”,克服“条块分割”,充分调动共建合作各方的积极性。

二是要建立沿线省区市协调合作机制。以现有省际联席会议制度为依托,建立以政府管理层为主、以决策层为核心,由决策层、协调层和执行层共同组成“三级运作、统分结合”的“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区市协调合作机制。决策层机制以沿线省区市主要领导座谈会制度为主体,协调层机制以“陆海新通道”中方联席会议为主体,执行层机制以沿线各省区市的职能部门为主体,通过各专业委员会、市长联席会议等形式协调合作。

推进“陆海新通道”互联互通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联通。当前,“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区市仍不同程度地面临基础设施薄弱、产业结构不合理、资源环境约束增强等问题,需要进一步体现政策倾斜、项目支持和资金支持,促进“陆海新通道”加快发展。“陆海新通道”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战略性强,资金要求高,而沿线省区市自身的财力有限,自行投资或者配套的压力巨大,可以通过沿线省区市共同出资、股份制方式,设立共同基金解决上述困难。

二是推进通关一体化建设。推进口岸“三互”大通关建设,深化关检“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合作,推进一站式作业、一体化通关,为对外贸易提供便利化一站式综合服务。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家标准版,整合关检口岸申报系统,建设口岸“单一窗口”,实现“一点接入、联合审批、统一反馈”;积极参与地方政府主导的“单一窗口”建设,规范对“单一窗口”的申报数据管理,支持企业通过“单一窗口”申报。

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多式联运公共信息平台,促进车、船、货等高效匹配,实现一站式订舱。打造“陆海新通道”经贸大数据中心,聚合各方权威数据与平台大数据,促进物流体系、生产体系和流通体系有效对接。搭建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物流信息平台,整合沿线省区市与东盟各主要港口码头、货主、集装箱运输企业、口岸通关等资源,提供互联网智能物流服务信息。

四是搭建交流分享平台。建立“陆海新通道”中国—东盟合作论坛、中国—新加坡合作论坛等集体对话平台,以增进“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区市与境外沿线国家和地区间的交流合作、扩大共识。“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区市之间也可以建立由相关政府机构或行业协会主办的多种论坛,比如“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区市服务业合作与发展论坛、现代物流联动发展论坛、金融论坛等,为政府、行业、企业、智库等提供交流、合作、共商、共享的广阔平台。

推进沿线省区市产业联动

一是构建资源共享机制。资源共享是沿线省区市产业联动发展的重要基础,区域内各类城市、园区、港口、企业、协会等的各种资源可以实现交汇融合和优化整合。促进区域资本整合、技术合作和人才流动,建立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资本、技术、产权交易等各类要素市场,实现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二是设计产业融合机制。融合是产业联动发展的前提,融合机制的设计和制度的执行直接关系到能否真正实现彼此信任、资源共享和合作创新。设计融合机制应着重考虑几个方面的问题:建立什么样的沟通机制,参与各方应该贡献什么资源,如何发挥沿线省区市各自优势以产生最大的协同效应等。

三是建立利益分配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应坚持“公平、客观、共建、共享”的原则,充分考虑和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打破条块分割和原有利益壁垒,科学制定沿线省区市产业联动发展的利益分配机制,实现合作各方收益共享、风险共担,使该机制成为激发联动主体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力量。

(作者朱旭森、彭国川,系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