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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报时论】用人“事业为上” 重在人事相宜

发布日期:2019-03-20 10:28 来源:重庆日报

  重用改革促进派与改革实干家,体现在选人用人层面,需要从制度层面进行激励和保障。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有一个关键词叫“事业为上”,给出了鲜明导向。

  伟大的事业需要伟大的实践,高素质干部正是伟大实践的主力军。“事业为上”就是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不断拓宽用人视野,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岗位上,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

  坚持“事业为上”,必须做到人事相宜。岗位是固定的,人却是“活”的。不同的地方、不同的部门、不同的业务,用人的侧重点不同,选人的具体标准也就存在差异。“以事择人”要求我们从发展的需求出发,不拘泥于学历、资历、职称等因素,而要看内功扎实不扎实、历练过硬不过硬,千方百计发现人才,出于公心举荐人才。要结合每个干部的特点量才授任,把那些懂行、在行、内行的人放到要紧的岗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对重庆而言,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做到“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围绕市委部署的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等任务,注重从符合条件的对象中看谁更优秀,从优秀对象中看谁更合适,考虑“该用谁”而不是“谁该用”,真正把最优秀的人选放到最需要的岗位上,把最会干的干部派到最关键的战场上。尤其要善于识别、多加关注,注意选拔使用那些善于抓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创新发展、生态保护、城市管理、大数据智能化发展的干部,让他们在推动重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不断向前中展示才能。

  坚持“事业为上”并不代表其他方面就不重要。对于领导干部而言,政治过硬才能步稳行健。“事业为上”的前提是对党忠诚。这种忠诚必须是发自内心、坚定不移的,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道德操守、作风素养、廉政情况……这些都事关我们要“培养怎样的人”。只有树立起选人用人的政治标尺,强化对干部道德品行考察,注重了解干部的专业素养,加强对廉政情况的核查,才能锻造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