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针对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数量总体不足、程序相对繁琐等问题,近日,我市印发《关于开辟“绿色通道”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可按照“一事一议”“随到随办”原则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为“六类人才”亮绿灯。
《通知》明确,相应引才岗位无空缺的,可申报特设岗位;用人单位可结合实际灵活表述引才专业方向或研究领域;引才数量可灵活设置、年龄可适当放宽。用人单位根据全市统筹发布的招聘公告可直接按程序适时开展引才工作。
“这有利于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中的主导作用,体现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域简政放权以及向引才难的单位及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政策。”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根据《通知》规定,凡资格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者均可纳入“绿色通道”引才,主要包含以下六种情形:一是《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明确的“四类”人员;二是引进市外同时具备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正高级职称的人员,或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以上岗位的人员;三是高(中)等专科(职业)院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引进市外具备正高级职称的人员或同时具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和高级职称的人员;四是区县事业单位引进国内外知名院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引进市外具备正高级职称的人员;五是渝东南、渝东北区县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世界一流高校”建设高校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或国(境)外相当层次高校、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六是其他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不低于上述类型人员能力水平的优秀人才及团队。
如何便捷高效引才?《通知》提出,将统筹发布引才公告。定于每年年初统一收集市、区县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需求,符合规定引才范畴的,由市人力社保局统筹发布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才公告,事业单位可不再另行发布招聘简章。
“同时,我们实行分级组织实施引才。”该负责人介绍,公告发布后,市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安排适时组织实施招聘,经组织考核、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后,按规定送市人力社保局办理聘用手续;区县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才,应按考核招聘有关规定核准,经组织考核、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后,由区县人力社保局办理聘用手续。“这样做有利于规范和平衡区县之间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工作。”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聘用合同事项。用人单位与所引人才应及时订立聘用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和违约责任等事项,明确享受相关优惠待遇。“这有利于引得来、干得好、留得住,促进了人才扎根岗位、建功立业。”该负责人说。